靜脈補液護理有哪些注意事項?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靜脈補液護理有哪些注意事項?下面請大家仔細閱讀醫學教育網編輯專門為您整理的靜脈補液護理有哪些注意事項這篇文章吧。
靜脈補液適用于嚴重嘔吐、腹瀉,伴中度、重度脫水的患兒,以快速糾正水、電解質平衡紊亂。應遵循先快后慢,先濃后淡,先鹽后糖,見尿補鉀,防驚補鈣、補鎂等原則。
①定量:
應包括生理需要量、累積損失量、繼續損失量等3個部分,液體總量根據患兒脫水程度的評估來計算。輕度脫水為90~120ml/kg,中度脫水120~150ml/kg,重度脫水150~180ml/kg.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上述液量為禁食24小時情況下的嬰幼兒補液總量,可先按上述劑量的1/2~2/3量給予,余量視病情決定取舍。3歲以上小兒補液時,補液總量應酌情減少1/3~1/4.
②定性:
根據脫水的性質決定。包括累積損失量部分:低滲性脫水可補2/3張含鈉溶液,等滲性脫水可補1/2張含鈉溶液,高滲性脫水以1/3~1/5張含鈉溶液補充,若臨床上無法判斷脫水的性質時,則先按等滲性脫水補給;繼續損失量部分:一般用1/2~1/3張含鈉溶液;生理需要量部分:常給1/3~1/5張含鈉溶液。
③定速:
擴容階段:常用2∶1等張含鈉液(有嚴重酸中毒時可用14%碳酸氫鈉液)20ml/kg,總量不超過300ml,在30~60分鐘快速輸入,以迅速改善有效循環血量和腎功能;糾正脫水階段: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主要為補充累積損失量,一般用總液量的1/2在頭8~12小時內補完(若已擴容則應減去擴容量),速度約為8~10ml/(kg/h),重度脫水、低滲性脫水速度應稍快,在8小時內完成,輕度脫水、高滲性脫水速度應稍慢,可在12小時內完成。
④繼續補液階段:
主要補充繼續損失量和生理需要量,一般將余下的1/2量在12~16小時內補完,速度約為5ml/(kg/h)。若吐瀉緩解,可酌情減少補液量,或改為口服補液。
⑤糾正酸中毒、糾正低鉀血癥、糾正低鈣、低鎂血癥:
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第1日以后的補液量視脫水糾正的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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